根据光村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就业见习基地工作需要,光村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见习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录计划
5名见习岗位人员。
三、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6.应聘人员的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历史清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
1.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
2.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等要求;
3.具备较好计算机操作技能、熟悉电脑操作,熟练掌握word和excel等办公软件的运用;
4.工作仔细认真、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品行端正。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被开除学籍、开除党(团)籍或者受到严重纪律处分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曾因违反政府相关规定被解聘的;
6.编造或传播有政治性问题言论的;
7.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8.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9.有失信被执行人。
四、薪资待遇
1.薪酬2000元/月/人;
2.具体相关事项面谈。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查、体检、签订见习协议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发布公告
通过“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网”官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
3.报名邮箱:dzsgcz@163.com
4.报名要求:
(1)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
(2)报名时需另附以下材料的原版扫描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并在一张A4纸上)、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及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相片。
(3)本次面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诚信报考,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按照面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4)资格不符、材料不全者谢绝报名;
(5)联系电话:王世家,15203080007
(三)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次审查,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认,符合招聘条件者会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四)面试测评
1.面试。根据报考情况,组织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一般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组织考察组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人员资格,从面试成绩中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3)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
②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供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
4.体检。经面试成绩、资格复审、考察组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由考生自行前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予以淘汰,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5.录用。
(1)录用公示。拟录用人选确定后,经镇党委同意,在“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网”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的,报镇党建办备案;对反映问题查实有据并影响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自愿放弃或在公示过程中发现影响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2)由光村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与录用人选签订见习协议,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6.人员退出机制
(1)存在违法行为;
(2)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见习协议约定的人员终止条件。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明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见习协议,予以清退。
七、其他相关事项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任职期间,由镇党委、政府负责日常管理,不胜任工作的,经镇党委研究后,依照见习协议有关规定予以解职。
3.本公告及本公告报未尽事宜由光村镇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报考事宜可咨询镇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咨询电话:0898-23306129。
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
附件列表:
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招聘5名见习岗位人员公告.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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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danzhou.gov.cn/danzhou/zfxxgkzl/xz/gcz/gkml/202310/t20231016_35091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