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拟招聘2名文职类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文职类警务辅助人员(宣传专干),负责公文及宣传文稿的写作、收发文件、参与会务活动等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条件
1.男女不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类专业优先。2.吃苦耐劳,富有耐心和责任心,因公安工作特殊性,要能够接受加班和节假日值班。3.懂电脑,热爱办公室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及一定的写作功底,有党政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4.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5.在东安县城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dajj122@163.com。
3.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审,挑选数名较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电话通知进行笔试和面试,综合评价确定聘用人员。
4.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生活补贴。试用期间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缴纳保险。
5.签订合同: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劳务派遣合作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的劳务派遣方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经聘用,待遇从优。
咨询电话:0746--4231466
东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da.gov.cn/da/zkzp/202205/b118a276b2e5474289a6bc02cab90bf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