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首批地方高校“111计划”建设单位、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高水平大学“强特色”建设高校。
青岛理工大学现有土木工程、机械工程2个博士授权一级学科,2009年获批建立土木工程、机械工
青岛理工大学正处在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的关键时期,学校将持续以敞开的胸怀,诚邀海内外英才加盟,携手共创辉煌!
一、招收岗位
青岛理工大学拟面向海内外招收
序号 |
流动站 |
招收领域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 |
办公电话: 0532-68050401 邮箱:tumuxueyuan@163.com |
土木工程学院 |
2 |
土木工程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办公电话:0532-68050401 邮箱:tumuxueyuan@163.com |
土木工程学院 |
3 |
土木工程 |
市政工程 |
办公电话:0532-85071262 邮箱:hjcollege@qut.edu.cn |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
4 |
土木工程 |
绿色建筑 |
办公室电话:0532-85071528 邮箱:517985823@qq.com |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
5 |
机械工程 |
摩擦学与表界面工程 |
办公电话:0532-68052755邮箱omat@qut.edu.cn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6 |
机械工程 |
工业机器人模仿学习 |
办公电话:0532-68052755邮箱omat@qut.edu.cn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7 |
机械工程 |
激光微纳加工技术 |
办公电话:0532-68052755邮箱omat@qut.edu.cn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8 |
机械工程 |
声学及振动噪声分析控制 |
办公电话:0532-68052755邮箱omat@qut.edu.cn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9 |
机械工程 |
环保技术与装备 |
办公电话:0532-85071262 邮箱:hjcollege@qut.edu.cn |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
二、招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爱国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具有高尚道德情操、良好师德师风、团结、协作精神;
2、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的海内外人员(含应届博士毕业生);
3、能够全职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
入土木工程流动站要求:
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期刊发表SCI三区及以上论文不少于2篇,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不少于3篇。
入机械工程流动站要求:
近5年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期刊发表2篇SCI二区及以上论文,
SCI期刊分区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按年度发布的JCR期刊分区表大类分区升级版为标准,文章发表当年无升级版分区表的以最近年度为准。
5、获批国家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且学术潜力突出的优秀博士,海内外知名高校新近毕业、学术成果突出、表现出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优先录用。
三、薪酬待遇
在站期间享受学校同等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合同执行。薪酬自签订博士后工作合同之日当月起发放,按月平均计发,发放周期不超过24个月;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有关规定缴纳。除薪酬以外,博士后在站期间按规定享受学院和合作导师提供的其他待遇。
获得国家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
在站期间,一般资助类
四、招收程序
(一)报名
填报《博士后(拟进站)博士后申请表》(从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发至人事处邮箱rshch@qut.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3285071078
(二)材料审核和资格审查
申请者提交身份证、学位证复
(三)学院综合考察
学院组织意向人选进行面试考核、教学试讲、心理健康测评、政审外调和体检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通过综合考察者确定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
(四)明确工作任务
学院、合作导师与候选人商定在站期间工作任务和考核要求,签署《工作任务书》。
(四)经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办理入站手续。
五、
(一)适用范围
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拟招收
(二)留校任教科研业绩条件
招收
近5年
(1)首位获批D1类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中
(2)第一作者发表B类及以上科研论文3篇(Ⅰ型论文不少于1篇)或C类及以上科研论文5篇(Ⅰ型论文不少于2篇)或D类及以上科研论文及发明专利合计8篇(件)(Ⅰ型论文不少于3篇,发明专利不超过2件)。
备注:D1项目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B1类课题(参与单位,且到账经费40万元及以上);单个横向项目到账经费120万元及以上。
(三)其他说明
1.其他学科结合学院学科实际情况,达到当年度人才引进条件的,经学校研究后,按有关程序办理。
2.其他学术水平相当者,经学校研究认定后,按有关程序办理。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shch.qtech.edu.cn/info/1020/30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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