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用人标准,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专业素养强的优秀干部选调进来。
二、选调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的职位共4个(事业编制)。其中,靖边县政务监察投诉中心1名,靖边县廉政教育中心3名。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1.选调范围
靖边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干部。
2.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敢于担当;
(3)中共党员,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第一学历为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5)服务年限已满(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及市县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受到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与靖边县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予以回避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方法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25日—5月31日18:00前。
3.报名地点:靖边县纪委组织部316室。
4.报名步骤:
(1)参加选调人员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通过靖边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jingbian.gov.cn/)或靖边纪委监委官网(https://jingbian.qinfeng.gov.cn/)下载《2022年靖边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选调岗位);
(2)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填写完整的《2022年靖边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二寸近期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年度考核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及振兴计划需提供省市县文件);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未能及时与本人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资格审查:
县纪委监委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和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全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靖边县纪委监委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并予以公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占总成绩的60%。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应变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2的比例,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均参加面试)。重点测试形象气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等能力。成绩按百分制计,占总成绩的40%。面试采取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总成绩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折合总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排名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名及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高低的排名;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可依据考察结果进行排名。
(三)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人岗相适度和德、能、勤、绩、廉等的情况,同时要广泛听取意见,核实“五关材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要认真查阅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形成考察材料。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规定递补考察对象。
(四)公示和录用
根据总成绩、考察情况,经靖边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1.选调工作必须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参加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工作人员如发生违反选调工作纪律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责任。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方案,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因疫情影响,考试前不得离靖。笔试、面试等时间另行通知。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靖边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中共靖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靖边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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