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参加高校人才网2023博士人才全球巡回招聘会,欢迎海内外优秀博士人才报名参会,与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现场交流。
1. 参会场次
2. 报名通道:点击查看活动详情,立即报名→【10月24日-南京站】、【11月3日-广州站】
本次招聘会不收取参会人才任何费用。
3. 入场方式
参会人才现场出示签到序列号,验收个人简历后领取入场凭证进场。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常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行为准则,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责任感;
4.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一线工作;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7.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国(境)外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一致。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时间为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
2.资格初审:
3.陈述申辩: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
④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方式为:专业测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举行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将在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须主动及时查看,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专业测试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取消考核资格。
专业测试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专业测试成绩和排名当场公布。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专业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69872268(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6987217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举报电话:025-51868786。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描述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
建筑艺术学院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主要从事建筑设计类、建筑装饰类、艺术设计类、测绘类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建筑工程类、土地管理类、城建规划类、测绘类、艺术类 |
博士研究生 |
土木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建筑工程类,材料工程类,安全生产类 |
博士研究生 |
管理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主要从事工程造价、会计专业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建筑工程类、公共管理类、经济类 |
博士研究生 |
公用事业学院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主要从事园林、轨道交通运营、市政工程技术等专业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城建规划类、交通工程类、机械工程类 |
博士研究生 |
设备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主要从事计算机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计算机类,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网络管理)类,电子信息类 |
博士研究生 |
思政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主要从事思政课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社会政治类 |
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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