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海角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会计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男女不限,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会计职称证书,具有1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等。
(六)能吃苦耐劳,热爱岗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和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服务期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
三、招聘程序和报名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招聘以面试和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北海市海城区海角街道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wmddzb@163.com,联系电话:0779-3035872,地址:北海市海城区海角路41号。
(二)资格审核
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一般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采用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面试形式。
资格复审:面试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北海市海城区海角路41号海角街道办事处五楼506室进行复审。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待遇
参照海城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试用期一个月,聘用形式采用一年一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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