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单位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所需条件;
4.热爱社会事业,愿意从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赌博等不良行为,以及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不适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择优聘用。
三、招聘职位、对象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共2名,需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18至35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军人或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财务相关工作经验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县城范围内公共场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田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政务大厅4楼)。
3.报名手续: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田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携带国家承认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报告或健康证明报名。如是退役军人,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1份。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资格审查:由负责报名工作的相关人员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田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
4.面试形式:现场口头回答问题+现场书面回答问题+现场进行电脑操作。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及计算机操作能力等。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四)考核
考核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进入考核人员将根据岗位应聘人员体检合格者按1:1的比例确定。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严格参照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面试与考核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及时行文上报县人社局备案。
五、聘用人员福利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工资2500元/月(含“五险”),同时按相关规定享受年底同类人员绩效奖金。工资和绩效奖金由县财政全额拨付。
(二)经审定合格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聘用人员不能胜任拟任岗位的,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单方提出解聘;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岗位且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工作表现及业务能力达到用人单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续签订合同。聘用合同须交县人社局备案。
(三)签订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县财政核拨到用人单位;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代扣代缴,再由用人单位按时上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与应聘人员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面试命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四)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于律己。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联系方式及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776—7218166(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联系地址:田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776—7212302
田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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