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是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新园路41号。因工作需要,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健教专干2名、后勤专干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非在编合同制工作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模板见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与岗位有关的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455755602@wjw.sz.gov.cn,邮件主题命名方式为“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图片资料要求格式为JPG或PNG,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
(二)资格审查
本单位将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
(三)面试
根据面试通知的具体要求,请报名者携带简历、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拟录取应聘人员另行通知体检、考察安排。
(五)办理聘用手续
对通过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劳动合同签订方式另行约定。薪酬待遇按本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报考。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报考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本单位相关招聘报名,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二)应聘人员应于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深圳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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