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需要,现面向社会以劳务派遣方式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安排
1.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lsdzz@lnnu.edu.cn。邮件主题为“应聘:应聘者姓名+专业+最高学历+应聘岗位+联系电话+高校人才网”。报名时间:
2.应聘材料要求: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按照《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附件2)填写,保存为PDF格式,以“应聘者姓名+专业+最高学历+应聘岗位+联系电话”命名。
《辽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应聘人员一览表》(附件3),Excel格式。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对于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应聘材料不予退还。用人单位将对应聘材料予以保密。
(三)面试安排
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具体面试地点、面试时间、面试所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自荐材料等)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实行百分制计分。面试由本单位相关领域专家采取综合考核等方式进行。
(四)体检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学校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以人才(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和管理。根据基建工作性质,应聘岗位无寒暑假,周末、节假日可能需要加班,岗位可实行调休工作制。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师范大学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411-84158389 0411-82159599
辽宁师范大学
附件1:附件1:辽宁师范大学学科交叉与产教融合实训中心项目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xlsx
附件3:附件3:辽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应聘人员一览表.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xinwen.lnnu.edu.cn/webroot/xinwen/tzgg/20231019/731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