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广西森林生态监测中心)成立于2016年5月,为自治区林业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与监测工作;承担土地石漠化、沙化、生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林业碳汇等林业生态环境专项监测工作;承担林业生态建设的技术指导及相关专项核查的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践行“知山知水,专业专心”工作理念,重视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拥有一支理论扎实、经验丰富、锐意创新、勇于开拓的林业专业技术队伍,是广西林业发展不可或缺的技术支撑力量。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时间统一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则为
(八)2023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能按期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1.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官方网站(http://www.gxly.cn)、本单位网站(http://www.gxslst.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官方网站和本单位网站发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结果、面试公告、成绩公布、进入考核人选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本单位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本人无法到现场报名,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3)报名地点:广西森林生态监测中心人事科,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1号办公楼608办公室。
联系人:磨立人,联系电话:0771-6783251。
2.报名所需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本人亲笔签字,一式2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代码),于报名时一并提交。
(2)报考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查询证明和学位信息查询证明。
(5)招聘岗位中有职称要求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企业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7)报考人属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原件。
(8)报考人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并加盖公章(原件)。
3.报名的其他要求。
(1)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材料中的原件当场验核后退回本人,报名表和复印件按照1-8排序,现场不能提供原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的,不接受报考材料。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及开考岗位确认。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报考人员务必对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2.开考岗位确认。
原则上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核准后调整,调整后及时发布公告。准考证将于考前3个工作日通知考生领取。
(三)面试。
直接面试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拟于11月开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于考前5天在本单位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查询。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12—15分钟。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3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本次招聘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考核环节。
考核工作由广西森林生态监测中心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和听取所在工作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凡是重要人事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如考核人选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公开招聘的规定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官方网站和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监督。
(二)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监督电话:0771-6783572(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人事处),0771-6783252(广西森林生态监测中心纪检监察科);举报邮箱:JCK6783252@163.com。
招聘联系人:磨立人,联系电话:0771-6783251。
文件下载:
附件2:广西森林生态监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lyj.gxzf.gov.cn/zfxxgkzl/fdzdgknr/rsxx/zhaokaozhaolu/t173169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