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局事业单位从业人员专业水平,进一步加强文化旅游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上海市长宁区沪剧传承中心(长宁沪剧团)现面向社会公开(专项)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附件《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专项)招聘岗位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三)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上海市长宁区沪剧传承中心(长宁沪剧团),共3名
招聘岗位1:舞台技师(灯光),1名。
招聘岗位2:演奏员(扬琴),1名。
招聘岗位3:演奏员(板胡),1名。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招聘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务必勾选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内上传并提交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的图片版本):
1.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外省市社会人员需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居住证要求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详见“学信网”),并同时提供所有学历证明、学位证明。
(2)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由教育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3.其它证明材料
所报岗位的其他相关材料,详见招聘岗位简章。
(四)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时间以及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按时下载准考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五)特别告知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如确需修改,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撤回报名,修改完成后重新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报考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考试方法:分为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招聘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申论等相关内容。考生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两周后在“报名系统”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人员名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结合部分实操的形式开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
五、其他事宜
(一)体检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4∶6比例确定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名单。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统一进行。
(二)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一步审核。
报考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三)拟录用人员公示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由用人单位通过长宁区人社局网站及上海长宁文旅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咨询电话:021-52309090*104
咨询时间:考试报名期间每天9时至17时
监督电话:021-22051252
监督联系邮箱:zp@eastjob.cn(不接受应聘报名)
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附件: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专项)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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