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辅助员,从事劳动监察大队日常业务工作及会议、服务保障相关工作;
(二)招聘人数:1人;
(三)工作地点: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永平户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35岁以下;
(三)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地运用电脑及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语言交流和文字处理能力;
(四)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办理过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年以上者优先)。
四、待遇情况
(一)工资待遇每月1690元+单位考核绩效+国家规定的相应保险;
(二)服务合同1年1签,服务期最多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
永平县博南镇博盛路100号,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六、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及流程
(一)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就业申请1份及近期白底1寸免冠照片4张、二寸照片2张;
(二)面试: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马汉彪;联系电话:0872—6522606。
此公告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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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zgnj.gov.cn/dlrmzf/jczwgk/202310/c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