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莒南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聘用制辅助工作人员17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无酗酒和吸毒史,家庭成员无重大政治问题。
2、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无重听、无口吃、无色觉异常,无纹身。
4、学历条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专科阶段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法学专业优先,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每分钟打字不少于80字,正确率在90%以上。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
(4)系本院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或配偶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5)本人或直系亲属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纪律处分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
(8)本人或直系亲属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考试程序
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彩色近期免冠照片、《莒南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上材料请按照:材料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后打包(例:学历证书张三371327199205010000),将打包后的电子版于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方式
聘用制辅助人员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进行计算机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及页面设置能力;面试原则上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面试,主要考察概括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2比例进入考察政审环节。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本院公示,公示期为2天。公示后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莒南县人民检察院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工作人员待遇为基本工资加五险一金,工资待遇每月工资约2500元左右(包括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在聘用期内违反莒南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或者违纪违法的,可随时解聘。每年进行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且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咨询电话:0539-3012588
上述咨询电话于招聘期间正常办公时间使用(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莒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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