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职科研队伍建设,提升学校科研能力和水平,学校设立科研助理岗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科研助理岗位人员。
一、招聘条件
应届毕业生(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0月23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并具有承担相应岗位工作必需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 类别 |
招聘数 |
相关专业 |
1 |
科研学术助理岗 |
综合类 |
2名 |
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英语专业)、法律学等学科相关专业 |
2 |
科研财务助理岗 |
财经 信管类 |
8名 |
经济、管理、金融、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
二、招聘程序
1.申请报名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类别,服从学校分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应聘人员简历表(公共科研助理)(见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招聘信息登记表(公共科研助理)》(见附件2),连同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hfutrsk@hfut.edu.cn。邮件名称请以“应聘岗位名称-岗位类别-姓名-高校人才网”格式发送;附件请以“姓名—简历表”、“姓名—登记表”、“姓名—报名资料”分别命名,然后三个附件放在一个文件夹里,文件夹以“应聘岗位名称-岗位类别-姓名”命名,压缩以后再发送。
(3)报名资料:①一段不超过2分钟自我介绍视频(主要内容有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等;个人获奖情况及能体现本人综合素质或特长的业绩;阐述本人能胜任应聘岗位的理由等),视频须为MP4格式,
2.考核
(1)初选。根据招聘条件和个人提供材料,学校对应聘者进行初选,按照与拟招聘岗位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顺序于当日现场抽签确定,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录用、公示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有数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我校人事处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若公示前拟录用者放弃资格,将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人员管理及待遇
1.科研助理岗位为人事派遣性质,拟录用人员与人事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2.薪酬待遇
本科/初级职称:7万左右/年,硕士/中级职称:8万左右/年,博士/高级职称:9万左右/年。
四、其它事项
1.应聘者必须按要求准备材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资格。
2.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学校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51-62903658
邮箱:hfutrsk@hfut.edu.cn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招聘信息登记表(公共科研助理).xlsx
人事处科研院财务处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c.hfut.edu.cn/2023/1023/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