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三、岗位职责
协助开展档案管理、业务咨询、举报投诉接待、信息收集与录入、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责任心强,有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品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不良嗜好和行为;
3.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语言表达能力好、协调能力强;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以后出生),登记失业的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5.因工作需要,本岗位需24小时备勤,参与突发事件处置,需服从工作安排。
(二)不纳入本次人员招聘范围情形: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因违反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涉黑涉恶,在公安机关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其他不宜从事此次招聘岗位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27日9:00-12:00,14:00-17:00
报名地点:渝北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前台
联系人:胡老师,67826419
报名要求:报名为现场报名,请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先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考核
考试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当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5时,需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以电话通知为准)。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标准,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查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时进行资格复查,对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用资格。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决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劳动合同。
公益性岗位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由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转正,考察不合格者或者试用期内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本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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