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攻二季度,确保双过半”行动方案的通知》和《江西省人社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应对疫情保主体促就业1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人社规[2022]1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充实永新县政府办人才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2年就业见习岗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2.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计算机、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优先,中共党员、在校获得相关荣誉者优先;
3.具备基本写作能力,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能严格遵守单位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责任心强;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拘留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待遇
就业见习岗位综合待遇为2000元/月,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四、招聘程序
1.报名:请携带以下材料到县政府办值班室现场报名: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学历证和学位证复印件,2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时间:
2.面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招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综合个人实际及面试情况,经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3.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照1∶1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见习期为3-12个月,见习人员不与我办建立劳动关系,不享受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见习期满后,见习人员自主择业;
6.考核:见习期满后,根据见习人员工作表现,出具见习意见。
永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yongxin.gov.cn/news-show-18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