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元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于
一、薪资待遇
缴纳五险一金,5天8小时工作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相关节日、生日津贴、机构团建等福利待遇,实际到手工资在2500-3500元之间,以工作经验与能力定薪,每年根据能力进行薪资调整。
二、工作地点
红河州儿童福利院(弥勒市西三镇),工作时间:一周工作5天,休两天(周一到周五之间休)。
三、岗位要求
(1)认同社工价值观,有意愿长期在社工行业发展。
(2)有耐心爱心,抗压能力强,有团队精神,学习能力强,并喜欢儿童青少年。
(3)要求,3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秉持社工专业、持证社工与中共党员优先录取原则。
(4)要求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能说会写,懂宣传。
四、报名方式
(1)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技能证书、近期一寸证件照等有关证明材料以“福利院报名+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1135823416@qq.com。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元亨社工统一汇总报名人员名单并开展资格审查,审定后,将以短信或邮箱通知初审合格者,组织开展面试工作。
(3)简历投递15天内若未接到面试通知,视为初审未通过。
(4)简历投递截止时间“无”,此招聘为长期招聘。
联系方式:元亨社工王蓉19387331838(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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