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管台州全市体育工作,现因直属单位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热爱体育事业,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3.年龄为30周岁以下(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拟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双面复印)、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编制外用工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材料以电子扫描件打包报送,邮箱:tzsport@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招聘岗位”。
(三)资格初审:中心办公室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根据通知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注意联系方法准确,通讯保持畅通,没有按规定时间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招聘录用办法
(一)流程。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流程公开招聘,原则上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不低于3:1的比例。
(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范围为客观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考务工作由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
(三)面试。采用结构性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排序采取抽签方法确定,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听从考务工作人员的安排,自觉遵守面试规则和考场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接触未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
(四)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总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复试。体检在规定时间,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五)录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录用后,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两个月(有工作经历者,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填写的全部信息和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因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和公示反映不宜聘用的,由中心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
(三)本次招聘有关具体问题可向中心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576-88055611。
六、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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