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科研助力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四川美术学院现面向2023届应届硕士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8名,岗位条件详见“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23届应届硕士毕业生;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毕业(学位)证书及岗位招聘要求
1.报考的硕士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其他要求详见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一览表。
四、考核
(一)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在2023年10月30日17:00之前在人事处网站下载并填写《2023年四川美术学院科研助理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制作20页以内的自我介绍PPT(PPT材料内容需包括应聘者主要学习、实习经历及教学、科研、创作成果情况),以“招聘单位+姓名+专业+高校人才网”命名文件夹,打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指定邮箱投寄,投寄邮箱(见“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一览表”)联系方式栏。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以不超过岗位总量1:3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学校可根据各岗位的报名情况,在征求本人意愿的前提下进行人员调剂,并在11月1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及地点视报名情况另行电话或邮件通知。
(二)面试答辩(分值100分)
采取综合答辩方式面试,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科研能力、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约为15分钟。
五、聘用及待遇
按照拟聘岗位名额,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选,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由学校人事处按照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确立劳动关系,履行聘用手续,聘期一年,待遇按四川美术学院劳务派遣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四川美术学院创作科研处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附件1:2023年四川美术学院科研助理岗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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