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主页(www.hrbust.edu.cn)。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岗位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学校提供专职辅导员岗位6个,招聘计划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2023年招聘专职辅导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四、人员待遇
落实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遵纪守法,具备高校辅导员岗位所需要的业务素质和职业能力。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
(三)身心健康,有奉献精神,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
(四)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报名开始时间为24日)。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30周岁(含)以下即1992年10月24日至2005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须27周岁(含)以下即1995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五)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六)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2.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4日8时至2023年11月2日17时。
(二)系统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2.报名网站:https://lgdx2023fdy.ibaoming.net/
3.应聘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4.网上报名上传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5.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6.报名后,除进入面试、岗位计划调整信息及录取人员在学校官网“人才引进”栏目公示外,其他环节均在报名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或学校官网“人才引进”栏目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报名开始至2023年11月8日
学校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格审查通过者,按通知要求到现场确认。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以报名网站通知为准。
2.现场确认提供的材料需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确认后,应聘人员的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哈尔滨理工大学招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2)、《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模版》(附件3)、《学生干部证明模版》(附件4)原件和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4.提供材料不全或未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5.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通过现场确认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招聘方试
应聘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以报名网站通知为准。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笔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按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资格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如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不影响该岗位招聘计划。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政审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健康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八)审批
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官网“人才引进”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十)见习期考核
学校统一安排1个月见习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流程办理入职手续。
七、有关说明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学校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现场确认及其他到校环节需严格遵守我校相关要求,如有时间、地点等变化学校会及时发布通知,请应聘者留意报名网站。
八、联系方式(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人事处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451-86390189
学工部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451-86390888
监督举报电话:0451-86390112
报名系统技术电话:400-1629-400转1262
九、本公告由哈尔滨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1.《哈尔滨理工大学2023年招聘专职辅导员计划表》
2.哈尔滨理工大学招聘思想政治鉴定表
3.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
4.担任学生干部证明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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