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攀枝花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攀人社[2019]316号)文件精神,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拟招聘1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条件。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在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每名符合条件的青年只能参与一次就业见习。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为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失业证明材料。
二、见习期限及见习岗位
见习期限:12个月
见习岗位:社保辅助业务
三、见习待遇标准
按月向见习生支付见习生活补贴1970元,并为见习生购买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见习人员退出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由于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从事见习岗位工作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同意后,与本人解除《攀枝花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并报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备案。
五、报名时间及录用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人员,于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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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pxrc.com.cn/WebSite/Home/NewsInfo?index=%200&type=Recruitment&Guid=NEWSC8E1B7FD959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