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二级学院院长5名。
一、任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基本条件,身心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3.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专业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
4.年龄不超过50周岁(
5.全国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现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本人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选聘程序与办法
1.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选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不低于计划选聘人数的2倍,否则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聘计划。
3.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领导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体检和考察。学校党委研究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人员。
5.公示和任职。党委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公示。如选聘岗位无人报名或没有合适人选,作空缺处理。
6.聘用方式。获聘者与学校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首轮聘期一般为4年。
三、岗位待遇
选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若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给予相应的工作和生活待遇,具体面议。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嘉兴南湖学院网站
嘉兴市人事人才网
选聘相关信息在嘉兴南湖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三)选聘工作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进行。
(四)对选聘工作有异议的,可以向嘉兴南湖学院纪检监察室反映,电话:0573-83833993。
五、咨询
有关本次选聘工作的具体解释工作,由嘉兴南湖学院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3-83628028(张老师),83628029(罗老师)
特别提示: 请按照公告报名方式及官方要求进行简历投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