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企业人才队伍,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南陵县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的通知》(组干[2023]6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部分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副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20字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选拔岗位
本次公开选拔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共3名,具体如下:
(一)南陵县国有投资集团公司财务总监1名;
(二)南陵金谷粮油收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三)南陵县建诚建筑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三、选拔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选拔条件
(一)资格条件
具体见《南陵县公开选拔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选拔对象: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
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列为选拔对象的。
五、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南陵政府网(https://www.nlx.gov.cn)、南陵先锋网(http://nl.whxf.gov.cn/)上公开发布选拔公告。
(二)报名
1.本次公开选拔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在南陵政府网或南陵先锋网下载并填写《南陵县公开选拔县属国有企业副职领导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报本事业单位和主管单位党委(党组)同意。
2.各事业单位和主管单位党委(党组)根据选拔报名范围和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对每位报名人员填写的《南陵县公开选拔县属国有企业副职领导人员报名表》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人员可报多个岗位,所填写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岗位条件和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岗位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拔资格。
4.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正反面);
(2)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电子版);
(4)《南陵县公开选拔县属国有企业副职领导人员报名表》1份(电子版提供PDF盖章版本);
(5)报名岗位说明材料1份(重点对自身工作经历、优势特长、主要业绩、熟悉领域以及针对所报岗位的认识和今后发展思路等进行客观、全面的展示);
(6)对岗位中的“经历要求”由相关单位出具从事相关工作工作证明或任职文件等,报县国投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岗位的需提供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纸质版送至县财政局(国资委)501办公室。
报名时间:
报名邮箱:nlczgz@126.com
报名地点:县财政局(国资委)501办公室。
咨询电话:县财政局(国资委)0553-6823393。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国资委)根据选拔岗位的管理权限,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查。选拔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比例的,则取消岗位选拔计划。
(四)选拔方式
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国资委)根据选拔岗位要求,采取面谈等进行择优比选。
(五)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由县委组织部会县财政局(国资委)按干部管理权限确定1名拟任人选,提请有关会议研究。
(六)公示
将有关会议研究决定的人选,按照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影响选拔的,取消其任用资格。
(七)有关待遇
本次公开选拔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副职人员管理考核、激励等按照县内相关文件执行。任职期间保留事业单位身份,人事、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组织关系转移到任职企业,工资福利待遇在原单位发放。
六、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二)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公开选拔工作全程监督。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电话0553-6819059,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553-6823256。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国资委)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
南陵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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