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博物馆、毛泽东同志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纪念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纪念馆(挂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研究中心牌子)、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挂广州近代史博物馆牌子)、广州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广州大典研究中心(挂广州古籍研究保护中心、广州民国文献研究保护中心、广州大典编辑部牌子)、广州市文化馆(挂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等7个单位面向社会引进一批急需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广州博物馆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29年,是中国最早的现代意义的博物馆之一,华南地区首座博物馆,广州地区唯一一家城市综合性博物馆,现为国家一级博物馆,全国、省、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下辖镇海楼展区、仲元楼展区、三元里抗英斗争纪念馆和“三·二九”起义指挥部旧址纪念馆4处展区。作为中国传统名胜古迹与现代博物馆理念融合的综合性博物馆,广州博物馆致力于收藏、研究、展示、宣传广州历史文化,以共建、共有、共享的世界一流博物馆作为未来建设的宏伟目标。
毛泽东同志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纪念馆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是依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建立的国家二级博物馆。主要负责毛泽东同志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征集、建档、保管、研究、展示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相关历史文物;承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员教育基地的相关工作。该馆兼具红色基因和传统历史文化传承使命,先后评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全国首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广东省、广州市党员教育基地,广东省、广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纪念馆(挂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研究中心牌子)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和杨匏安旧居陈列馆的宣传、保护和管理工作;征集、保管、研究、展示中共三大会址、杨匏安旧居陈列馆相关历史文物;承担以中共三大与大革命运动为主线的广州红色文化历史文献、口述史资料、革命史料及文物的调研、挖掘、收集、保护、整理和开发利用等工作;开展广州红色文化学术研究、学术研讨活动与科研交流合作,培养相关学术领域的专业人才和学术团队,开展红色文化展览及宣教活动等。
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挂广州近代史博物馆牌子)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59年,是广东省内建馆时间最早的专题性革命历史博物馆。下辖广州起义纪念馆、中华全国总工会旧址纪念馆、团一大纪念馆、广东咨议局旧址、越南青年政治训练班旧址等,负责广东革命史、广州近代史研究,广东革命史和近代广州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科学研究、陈列展示和宣传教育工作。
广州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市属广播电视信号监测,市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有线电视网络播出传输节目内容的监听监看,以及市网络视听持证备案机构发布视听节目内容的监听监看及分析研判;负责在穗落地境外卫星电视信号的监测;承担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调度、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建设及运维、安全播出风险评估、事件事故接报、调查和检查等工作。
广州大典研究中心(挂广州古籍研究保护中心、广州民国文献研究保护中心、广州大典编辑部牌子)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与广州图书馆合署办公,主要任务是承担广州文献的收集、整理、编纂和研究工作;负责调研和收集与广州有关的海内外历史文献;承担广州文献整理、复制和数字化等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古籍研究保护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古籍收藏、保护状况普查和相关申报工作;指导区开展古籍研究保护工作;负责编纂《广州大典》,出版文献典籍再生性保护成果;开展《广州大典》编纂工作研究、《广州大典》编纂成果研究、广州文献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开展对编纂和研究成果的宣传、交流活动;组织实施负责《广州大典》二期民国文献编纂出版和《广州大典》研究集刊出版;负责广州学人才队伍培养、博士后工作站筹建申报等工作。
广州市文化馆(挂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和群众文化创作及理论研究;指导各区文化馆、文化站业务工作;培训文化馆、文化站业务干部及业余文艺骨干;组建示范性群众艺术中心团队等。2007年,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广州市文化馆正式挂牌成立,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护和展览、宣传、推介及交流传播工作。
二、岗位需求
(一)引进岗位及要求
1.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
2.引进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必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应聘。
3.引进人员类型分为2023年毕业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及不限。“2023年毕业生”指于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名相关岗位;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具体要求
1.年龄要求详见《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
2.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各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单位急需人才引进-报名岗位名称-姓名”。请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完整、齐全。
3.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扫描。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5)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每次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同时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报考人员需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真实填写有关报名资料,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进行报名,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不符合报名条件,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应聘人员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资格初审
(三)资格复查
1.资格复查时间:
2.资格复查地点:各用人单位详细地址请见《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用人单位联系电话、邮箱及地址》。
3.资格复查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查。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考核对象参加考核评价的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考核评价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放考核评价通知书,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
(四)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方式: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通过专业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具体方式以实际参加考核时通知为准。
2.考核评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考核评价比例: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4.成绩:考核评价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考试综合成绩超过80分者方可录用。应聘人员人数多于拟聘人数的,按考核评价成绩排序确定拟引进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评分的高低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引进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考核。
(五)体检和考察
按引进岗位,对达到80分及以上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相关规定实施。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引进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拟引进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引进人员的;
3.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引进的;
4.拟引进人员放弃引进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引进周期内完成。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批准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引进岗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引进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非2023年毕业的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2023年毕业生应承诺在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0—38925620
监督电话:020—38925622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附件:
1.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92896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