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市商务局公开招聘派出机构合同制职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商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珠海市口岸局牌子,共有8个派出机构,分别为拱北口岸分局、横琴口岸分局、九洲港口岸分局、高栏港口岸分局、湾仔口岸分局、香洲口岸分局、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分局、青茂口岸分局,承担所在口岸的综合管理、协调服务等相关工作。考生可登录珠海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zhuhai.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类别、等级、职责、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证书,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学历学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8.专业要求: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A082303)、载运工具运用工程(A082304)、安全科学与工程(A083701)、工程管理硕士(专业硕士)(A120102)、项目管理硕士(专业硕士)(A120104);交通运输(B081901)、安全工程(B083001)、安全防范工程(B083104)、工程管理(B120103);
9.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计算至
10.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服从工作岗位分配;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专业素养,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能承担较高强度工作压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职的珠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3.报名材料:
(1)《招聘报名表》(附件2),需考生自行打印填写信息并在“本人承诺”栏签名后,上传到报名系统证明材料处。请保留此报名表以供面试审核使用;
(2)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扫描件;
(4)根据本人身份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5)证明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劳动合同以及两年以上社保证明;
(6)考生信息采集表(附件3)。
(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将于
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由我单位综合研判确定是否可以报考。
七、考试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超过3:1时,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
(一)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基本素质、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方面的知识。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考生均进入面试;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均入围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zhuhai.gov.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后,我局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复审结果我局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考生。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评分、统分当场完成,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并依其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zhuhai.gov.cn/)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结果于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告知考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zhuha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由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劳动合同》。
十一、递补
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情形的,将予以递补。递补人选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商务局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227124,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59810。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
珠海市商务局
附件:
4.附件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zhrsj.zhuhai.gov.cn/gkmlpt/content/3/3593/post_3593286.html#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