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源渠道,促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合理流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根据《公务员转任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镇宁自治县委关于印发<中共镇宁自治县委人事调动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镇党发[2023]7号)等规定,结合全县有关单位机关事业人员紧缺实际,拟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2名,其中公务员(含参公人员)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镇宁自治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2名;考调岗位及条件以《镇宁自治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为准。
二、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镇宁自治县各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在编在岗机关单位人员和除教育行业外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二)考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5.录用到乡镇(街道)的公务员需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6.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各类事业单位人员;
7.现任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务职级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八级职员及以下的事业单位人员;
8.在本级机关工作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无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9.所占编制符合所报考岗位的机构性质;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1.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到乡镇(街道)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和教育行业事业人员;
7.新录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8.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各类事业单位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其他情形。
上述时间计算截至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审查程序
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可由本人申请并经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二楼会议室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可登录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前从网上下载附件填写相关表册,并按考调简章(或公告)规定提供报名所需资料。
本次公开考调不收取报名费。
(二)所需资料
1.《镇宁自治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三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文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文件及首次聘用合同,各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考生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3.本人不能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考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参加现场报名。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按手印,不能由代报人代签(按);
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准考证发放
报名成功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
18:00到县委组织部二楼领取笔试准考证,超出时间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分值150分,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考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人员,才能进入面试环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未参加笔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县考调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现场公布。考调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各考调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下一环节人员。考调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考调计划人数与拟考察人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考察工作由县考调办负责,考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考调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对象在基层一线或窗口服务部门的,要适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并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八、公示与调动
拟调动人员须分别在考调单位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由各考调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本次考调资格。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考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调公告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人事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相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考调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查询考试信息请登录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该网站公布的考调信息。
(四)本考调公告解释权属县考调办,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县考调办研究确定。
县考调办政策咨询电话:0851-36231963、0851-36221385
监督举报电话:0851-36226344
附件:
1.镇宁自治县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行政岗位).xlsx
2.镇宁自治县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事业岗位).xlsx
3.镇宁自治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名信息表.xlsx
镇宁自治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gzzn.gov.cn/xw/tzgg/202310/t20231027_82884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