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局警力,有效维护全县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设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设置表》(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排爆、游泳等专业特长及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流畅,能流利使用普通话,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全日制在校生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本次招聘的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等任何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所有招聘环节,应聘者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经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方可参加。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要求: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时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士兵退役证、学历证书、征信报告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报名时间:
报名地址: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局六楼政工室。报名咨询电话:0778-4981。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龙胜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招聘、使用全过程。其中,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五、招聘程序对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考试考试由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三部分组成。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采取纸质考试的形式进行,时间45分钟,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生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为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临场应变能力、求职动机与职位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沟通交流和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仪表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按百分制计算占考生总成绩的40%,达60分以上(含)才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测试项目:
(2)体能测评标准: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考试结果现场签字确认,满分300分,按百分制计算占考生总成绩的20%。三个项目均达标方为体能测试合格,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体检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均合格的人员,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三)政审和毒检
1、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开展毒检;
2、体检合格的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名单。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政审的要求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家庭情况和个人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行、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等。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由龙胜县公安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龙胜公安局大院门前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日。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二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聘用期内,聘用人员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六)候录库
本次招聘设置候录库,候录人员范围为完成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均合格的人员。对于各岗位入围体检、政审的考生不合格、签订合同前弃权或聘用后辞职的,可从候录库人员中按岗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候录库有效期至
六、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参照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执行。
(二)享受带薪休假、年度体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福利待遇。
七、相关事项
(一)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审查等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入围人员等有关事项将由龙胜县公安局政工室统一电话通知,请密切关注。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
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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