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驻长崎总领馆即日起招收文职雇员,欢迎有意者应聘。
一、工作岗位
文职雇员,主要从事在窗口受理证件申请及相关咨询工作。
二、应聘条件
1、日本籍或中国籍永住者。
2、对华友好,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职业素养,服务意识强,有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3、45岁以内,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语言水平:熟练使用汉语和日语,听说读写流利。
5、具有一定电脑操作能力。
三、应聘需提交资料
1、填写中国驻长崎总领馆文职雇员申请表(中文,见附件),照片栏粘贴彩色近照1张。
2、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健康证明(复印件即可)。
四、应聘方式
1、邮寄:将应聘资料邮寄至驻长崎总领馆(信封上请注明“应聘”)
地址:〒852-8114長崎市橋口町10-35
中国駐長崎総領事館收
2、传真:将应聘资料传真至驻长崎总领馆(传真首页请注明“应聘”)
传真号码:095-849-3312
3、电子邮件:将应聘资料扫描后发送至驻长崎总领馆邮箱。(邮件名请注明“应聘”)
邮箱:nagasaki@csm.mfa.gov.cn
五、考试
驻长崎总领馆将对个人资料进行初审后,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应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察应聘人员语言沟通能力和工作应对能力,双方也将就相关事项及工资、福利待遇等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和协商。
六、其他
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恕不接受电话咨询。
我馆所收个人资料仅作为招聘雇员使用,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内容将严格保密。
中国驻长崎总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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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nagasaki.china-consulate.gov.cn/tzgg/202310/t20231031_111710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