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儋州市兰洋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开招聘3名蓝洋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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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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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蓝洋居队伍建设,高效促进各项中心工作落实,推动兰洋镇高质量发展,根据儋州市农垦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儋州市居工作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儋农改办[202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居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坚持人才优先、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兰洋镇蓝洋居居民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名,具体详见《2023年儋州市兰洋镇蓝洋居公开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擅长与人沟通,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831。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为1983831(含)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人员享受待遇

招聘人员与兰洋镇人民政府签订合同,合同期限3年,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儋州市农垦居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儋农改办[202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儋州市居工作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儋农改办[2022]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招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选,招聘程序完成后,将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空缺的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儋州市兰洋镇人民政府网”官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考,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31139:00111317:30

3.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通过邮箱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报考后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通知。

12023年儋州市兰洋镇公开招聘居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4)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5)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

6)个人无犯罪记录;(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海南警民通”申请办理)

7)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2023111317:30时后不再接受报名。

(三)考试(笔试和面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均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镇党委讨论确定,但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具体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3.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实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考试报名表(签字按手印)、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本、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排前;如均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农垦居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镇党建办提出复检要求。

4.考察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经镇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镇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由儋州市兰洋镇人民政府审批后下发聘用通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工资等手续。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监督或投诉电话:0898-23356811。(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八、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15008081676

报名邮箱地址:15008081676@163.com

(所有电话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列表:

附件12023年儋州市兰洋镇蓝洋居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xls

附件22023年儋州市兰洋镇公开招聘蓝洋居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danzhou.gov.cn/danzhou/zfxxgkzl/xz/lyz/gkml/202311/t20231101_3519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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