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管理教辅人员,热忱欢迎优秀人才加盟我校。
一、招聘对象
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人员(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详见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11月部分管理教辅人员需求计划表》。各岗位报名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硕士研究生聘用为聘任制人员(D类岗位),实行与事业单位薪酬体系基本相同的协议工资,具体待遇可咨询0668-2923182。
四、报名
考生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8日23:59时止,登录网址https://zp.gdupt.edu.cn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视为放弃。按要求上传个人证件扫描件: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签名的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
不按规定填写报名材料者,内容填写不真实者,资料提交不齐全者,造成报名不成功,责任由报名当事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由各具体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进行,具体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要求
考试(考核)合格者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执行。前往茂名市中医院(或当地的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学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人才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一个月内来校报到,逾期未到岗工作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递补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二)报考人员须确保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通知由我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力资源部(邮政编码:525000)
联系人:赖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668-2981161(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023年11月1日
附件【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11月部分管理教辅人员需求计划表.xlsx】
附件【附件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site.gdupt.edu.cn/renshichu/info/1045/509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