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学前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创新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完善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编办发[2020]24号)精神,经研究,受温岭市大溪镇幼儿园委托,决定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温岭市公办幼儿园第二批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10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和资格条件如下:
职位 序号 |
职位名称 |
资格条件 |
招聘单位及 人数 |
C1 |
幼儿园教师A |
1.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专业要求: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学;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
温岭市大溪镇幼儿园7人 |
C2 |
幼儿园教师B |
1.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专业要求: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学;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
温岭市大溪镇幼儿园3人 |
或通过下列途径查询:温岭市教育局网
网址: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3/index.html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身体健康。
3.户籍不限。
4.年龄18至30周岁(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资格初审时间:
2.网址:https://www.zouwl.cn/recruitment
3.报名流程:
(1)登录温岭市教师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主页面,点击“登录报名”,提交注册信息。
(2)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招聘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名者对所填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点击“照片上传”(上传本人近期的彩色证件照片,文件大小控制在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点击“生成报名表”,打印《2023年温岭市公办幼儿园第二批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报名表》。没有生成报名表的,视作报名无效。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温岭市教育局网上公布。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1.时间:
2.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登录招聘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2.日期:
3.地点:温岭市职业技术学校石夫人校区西区(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368-3号)。
4.笔试成绩合格分为50分,低于50分者不予列入面试对象。
五、确定面试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招聘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面试人数不足比例的,则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六、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笔试通过人员(以公告为准)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1.时间:
2.地点:温岭市职业技术学校石夫人校区西区(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368-3号)。
3.办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2023年温岭市公办幼儿园第二批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七、面试
1.形式:a.美术基本素质测试,时间为30分钟;b.音乐基本素质测试,时间为10分钟;c.模拟上课,先备课30分钟,再模拟上课10分钟,内容为幼儿园教师所要求的学科知识。面试成绩按美术基本素质测试占20%、音乐基本素质测试占30%、模拟上课占50%计算合成(各部分计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各项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各项测试中有不合格者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时间:
地点:温岭市职业技术学校石夫人校区东区(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368-2号)。
八、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各项内容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总成绩=笔试成绩×0.3+面试总成绩×0.7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总成绩也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排位前后。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九、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职位空缺不予递补,且在此之后,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将在温岭市教育局网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人员为按规定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拟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2.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护照、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社会保障卡原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体检等所有招聘环节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4.已就业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再办理录用手续。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不能办理录用手续。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76-89938632、89935639
监督电话:0576-86121631
温岭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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