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第三人民医院成立于1937年,现为冷水江市人民政府举办的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国家首批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位于冷水江市中心城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设备先进、管理规范,现有员工580人,开放床位850张。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根据娄底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人才需求实际情况,经市卫健局审核批准,决定公开招聘人事经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理论考试、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人事经管人员,主要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绩效考核、核算等工作。
2.招聘人数:1人;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才可开考。若有效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本次招聘。岗位取消的情况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及时公告。
三、招聘人员用工性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为编制外合同制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工资及福利按医院同岗位人员核定。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身体健康。
6.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
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学历及其他任职要求:
1.全日制统招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经济学、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审计、财务等相关专业。
2.能熟练应用办公软件,特别是excel表格的应用,工作认真细致严谨,对数据敏感、逻辑性强。具备专业的职业素质,勤奋,严谨,踏实,责任心强。
3.工作认真,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具有团队精神。
4.优先条件:
参加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考试或培训并有资格证书;有至少一年人力资源工作经验;参与过绩效指标设计、人才梯队建设或任职资格评价等工作者优先。
(五)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5.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理论考试、操作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娄底市第三人民医院官方网站(WWW.LDSSYY.COM)、微信公众号以公告形式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所需报名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证明材料(学信网含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3张。
④资格证书。
⑤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无则可不提供)。
⑥《报名表》(见附件,可在医院网站下载)。
本次公开招考不收取报名费,考生必须诚信报考,对于无故缺考人员,将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并将名单上传至相关数据库平台。
3.报名地点:娄底市第三人民医院6楼人事科办公室。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递交本人相关信息,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4.联系人:郑琼雄13873890925
(三)现场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医院相关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应聘人员提供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收复印件。同时,报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1.理论考试:标准化试题纸质化笔试
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理论考试内容:人力资源师考试相关内容。
2.操作考试:按理论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排名前2名参加操作考试。考试内容为计算机基本知识、办公软件(WORD、excel表格的应用)、公文应用写作等相关内容。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按照理论成绩占比60%、操作考试成绩占比40%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如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优先拟录高学历者;如学历相同,优先拟录理论考试成绩高者,具体情况报院党委会研究。
(五)、体检
1.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医务人员职业健康及岗位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因素而出现缺额时,从参加该岗位考试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因素而出现缺额时,从参加该岗位操作考试人选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院党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工资按医院同岗位人员核定。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无论是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落实《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回避制度,严守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凡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咨询电话:0738-8997682娄底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监督电话:0738-5229180冷水江市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738-5833325娄底市第三人民医院纪委。
附:《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经管人员报名表》(可下载)
娄底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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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dssyy.com/news_detail.asp?id=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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