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展开发区体育事业,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浙体人[2009]4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浙江省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编制体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事业编制体育教师1名(金华市西苑小学)。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义务教育教师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五)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六)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曾被浙江省优秀运动队正式招工,在训3年及以上,并且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标准,经审核退役,且退役后尚未被安置到事业单位的优秀运动员;
2.代表浙江省参加全运会或年度全国一类比赛的省队市办、社会办、高校、解放军(双计分)运动员,并取得以下参赛成绩之一:(1)参加全运会正式比赛,集体项目取得前8名或个人项目取得前3名;(2)参赛年度全国一类比赛,集体项目取得前3名或个人项目取得第1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具体程序为: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压缩打包,文件名称统一为“姓名+2022年体育教师招聘”,并发送至邮箱476080025@qq.com。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体育教师报名表》(附件1)及《综合评价评分表》(附件2),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正式招工退役相关材料或协议合同、运动等级证书、运动成绩证书、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3)、其他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证等)。
4.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本次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经商定后,确定是否开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综合评价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形式进行,分别按30分、70分计算。
1.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工作实绩、履历等以量化打分形式进行评分,满分30分。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采用上课方式进行考核,满分为70分,合格分为42分,不合格的不得入围体检、考察环节。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综合评价分数+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分数。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分数高者排名在前,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分数仍相同的,安排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核,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考察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kfq.jinhu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在训时间、运动成绩取得时间等计算统一截止到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
(四)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订聘用合同后2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考试成绩等公示详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kfq.jinhua.gov.cn/),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七)咨询电话:0579-89156126,监督电话:0579-82372600。
(八)本公告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jinhua.gov.cn/art/2022/5/27/art_1229164940_3976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