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衢州市司法局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衢州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统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行业管理,负责社区矫正管理、指导行政复议应诉以及普法宣传、执法监督、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责。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共招聘2个岗位共2人,机关文员岗位1名,驾驶员岗位1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需符合招聘计划表的相关要求。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5.本次招聘涉及到年龄计算的,40周岁及以下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地点:衢州市司法局(衢州市白云街道仙霞中路36号行政中心4号楼副楼)610办公室,采用线下报名方式。
3.报名材料:
(1)《2023年市司法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3)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材料:报考驾驶员岗位需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受委托人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附件3)。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截止时间
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考试
岗位1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予以招聘,岗位2采取面试的方式予以招聘【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20人(含)时,按照笔试+面试的方式予以招聘】。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需持笔试准考证(纸质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笔试不指定专门复习用书。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入围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或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不得入围面试。
2.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考报考人员须按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在组织面试前24小时,如入围人员放弃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通知人员递补入围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3.采用笔试+面试考试形式的岗位,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考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该岗位可依次递补。
考察参考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衢州法源”公众号公示3日。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入职前后提供虚假信息的;(2)无法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的;(3)存在竞业限制规定的;(4)违反法律法规、单位规定等行为的;(5)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解聘的其他情形。
四、纪律、监督、咨询和其他
1.本次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衢州法源”公众号上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报考期间报考人员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司法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0-3029155(派驻纪检组)、0570-3072621(机关纪委)
3.本次招聘工作具体咨询电话:0570-3026311。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4.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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