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社厅、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落实“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34号)和庆阳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关于转发〈人社厅等十部门落实“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2]87号)精神,为组织实施好镇原县2022就业见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多渠道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力争把有意愿的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都组织到见习活动中。2022年市上下达镇原县募集就业见习岗位数80个。
二、申报条件
(一)见习单位
1.镇原县辖区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企业、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重点围绕本地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等领域。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合法经营,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3.见习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纳入:
(1)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单位;
(2)在见习期间,不及时给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单位;
(3)违法经营,财务管理不规范,不按章纳税,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单位;
(4)上年度或本年度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有拖欠员工工资行为的单位;
(5)经营管理松散,上年度或本年度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的单位。
(二)见习对象
愿意在镇原县参加就业见习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三、申报资料
(一)见习单位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自愿向镇原县人社局提出申请。填写《镇原县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1)、《镇原县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需求情况汇总表》(附件2),见习单位申请报告(明确单位基本情况、见习岗位名称、专业要求、人员数量、见习待遇等内容)。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见习对象
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自愿到县人社局申请参加就业见习,提前在镇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镇原县青年见习个人信息登记表》并如实填写(附件3),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青年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
(二)申报地点
见习单位和见习对象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申报。
1.向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2.见习单位登录甘肃人才网“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服务专区(https://www.gszhaopin.com/special_edition/jxmj)的“企业申报通道”入口,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申报。见习人员登录甘肃人才网“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服务专区(https://www.gszhaopin.com/special_edition/jxmj)的“见习单位目录/岗位清单”查看见习岗位,按照相关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五、政策落实
(一)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二)对吸纳见习人员的单位,见习时间满3个月的,按规定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按季度发放补贴至单位账户。
(三)对吸纳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规定提高见习补贴标准至每人每月1200元。
(四)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单位,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五)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六)鼓励见习单位、见习人员积极参加“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民实事项目,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范围,享受基层就业项目相应政策待遇,不再享受就业见习政策待遇。
联系电话:0934-7121817
联系地址:镇原县林水大厦601室
附件:1.《镇原县见习单位申报表》.docx
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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