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并经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同意,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选调职位为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公务员5名(现职务职级高于选调要求的,也可参加选调,但录用后将低于现职务职级安排)。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河源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具备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且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敬业廉洁,群众公认;
(三)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四)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五)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文稿写作能力和政策研究能力,熟悉各类公文写作;
(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七)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5月30日后出生);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府办公室报名。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报名人员参加报名时需现场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地址:河源市沿江中路19号市委、市政府大院9号楼209市府办公室人事科。联系电话:0762-3342163。
3.报名材料:
(1)《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其中“现工作单位意见”一栏的单位意见需出具“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表格除递交纸质版外,需将表格电子版(含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以报考人员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rsk8899@163.com。
(2)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需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3)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证明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人任现职级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岗位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通过电子邮箱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共12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文字表达能力和思维分析能力,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线以上的,根据笔试分数由高至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该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并通过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河源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及其他综合能力,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结束后宣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河源网公布考生总成绩。
3.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参加笔试、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四)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五)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以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干部考察组到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中,若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转任的情况,将不予选用,视情况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河源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转任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视情况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存在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本次公开选调活动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选调活动时间调整的,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绿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和体检。
(四)本次选调工作由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接受河源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762-3323628。
附件1: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附件2: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x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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