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上海市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水平,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非编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上海市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推行“一站式办公、标准化服务、并联式审批、科学化管理”的运行模式,自2017年4月正式启用,服务领域涵盖企业注册与服务、税务、建设工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人才中心等。
二、招聘岗位
前台收件岗位:4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
3.具有3年以上工作年限,有政府单位窗口服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备岗位所需工作能力及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工作认真细致,善于沟通交流,有较强服务意识;
6.具有本市户籍者优先,应聘者为外省市社会人员的,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上海市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录非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阅读原文”下载),并将填好的报名表、学历证明、身份证、社保缴纳记录、获奖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发送至putuozhaopin@163.com,邮箱主题为“2023年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收件岗位报名+姓名”,其中报名表的文件名须修改为“上海市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录非编工作人员报名表+姓名”。
3、特别告知:
(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录非编工作人员报名表》。考生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组织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2)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根据《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3)本次招录考试不收取报名费、考务费等任何费用。
(4)考生应注意关注本次笔试各项流程的时间节点,如因个人原因逾期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筛查
上海市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根据收到的应聘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与择优筛选,通过初筛的人员将收到考试通知,未通过资格初筛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三)综合考评
1、笔试时间和内容:笔试时间暂定
笔试内容主要为政务服务相关的综合素质以及岗位能力测试,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未携带者不能参加考试)。
2、面试时间和内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职业操守。
(四)身体检查
根据招聘人员的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拟录用人选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拟录用人员将在上海市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备案登记和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麻老师联系电话:32798041
相关附件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shpt.gov.cn/shpt/bianmin/20231106/9234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