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泸州市聚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保障工作人员,派驻到泸州市、区、县的医疗保障部门从事医疗保障业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强。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文凭。
5.医学类相关专业。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三、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保险服务人员17名,若报名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则相应缩减招聘人数。招聘派驻市、区、县医保部门工作的人数分配如下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派驻机构 | 人数 |
1 | 驻点服务岗 | 泸州市医保中心 | 4 |
2 | 江阳区医保局 | 2 | |
3 | 龙马潭区医保局 | 2 | |
4 | 纳溪区医保局 | 2 | |
5 | 泸县医保局 | 1 | |
6 | 合江县医保局 | 3 | |
7 | 叙永县医保局 | 3 | |
合计 | 17 |
四、报名、招聘流程
报名(同步资格审查)—考核(笔试、面试)—体检—聘用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三)报名流程:
1.请应聘者下载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资料。
3.应聘者需采取电子文档压缩形式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51292307@qq.com。电子邮件标题统一按照“应聘机构+姓名”格式编写。
4.以上资料原件将在笔试前进行审核,通过审核方能进入考核阶段。
(四)考核(笔试、面试)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用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笔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若未入围,恕不通知)。
参加笔试考核的人员须将提交的报名资料原件带至笔试考核现场进行复核,复核通过方可参加笔试考核。
经笔试考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将在笔试考核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用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若未入围,恕不通知)。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用等额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符合优先条件的,优先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如出现前面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替补体检。
(六)公示
将通过体检的人员名单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聘用
公示后,对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外包合同,试用2个月。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工作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采用劳务外包合同形式,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购买五险一金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予以解聘。
(四)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聚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女士,18982426292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泸州市聚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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