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拔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回村任职,培育新型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根据《铅山县贯彻落实〈上饶市回村任职大学生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铅组字[2021]3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回村任职大学生24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本次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与回村任职大学生考试同时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报考。
二、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热爱村(社区)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
5.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应用现代办公软件;
6.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4.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合格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8.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9.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10.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或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11.以不正当竞争行为应聘的;12.丧失行为能力,或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职的;13.其他不宜列为选聘对象的情况。
三、岗位职责
回村任职大学生在村担任文明实践员和乡村振兴信息员。重点协助村“两委”做好以下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村党支部做好党建引领和文明实践融合发展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及时发现易返贫致贫人口,做好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参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推进乡村振兴,推动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治理、法治教育等;负责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退役军人服务站、养老服务和青少年活动设施等村级阵地的运行管理和活动组织;完成上级党组织及村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待遇保障
1.回村任职大学生,全日制大专学历的,按照每月3150元的标准发放报酬;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按每月3300元的标准发放报酬;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按照每月3510元的标准发放报酬。
2.为回村任职大学生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单位应负担部分由县、乡财政各承担50%,个人应负担部分在大学生村干部报酬中扣缴,工伤保险由县财政保障。
3.回村任职大学生选入村“两委”成员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确定工资报酬,且待遇保障渠道不变。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贡献的回村任职大学生,列为奖励对象,参照村“两委”干部提取奖励资金。
4.对边远山区村招引的回村任职大学生,安排绩效激励资金。篁碧畲族乡、天柱山乡2个三类乡镇,按照回村任职大学生考核等次“优秀”、“合格”的分别每年另外发放每人6000元、5000元绩效激励资金。英将乡、武夷山镇、陈坊乡、太源畲族乡4个二类乡镇以及葛仙山镇港东片9个村,按照回村任职大学生考核等次“优秀”、“合格”的分别每年另外发放每人5000元、4000元绩效激励资金。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不发放绩效激励资金。5.将符合条件的回村任职大学生纳入“新时代赣鄱乡村好青年”选培计划,并作为村级后备力量培养,是中共党员且表现优秀的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6.其他相关待遇参照《铅山县贯彻落实〈上饶市回村任职大学生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铅组字[2021]36号)及《铅山县贯彻落实〈上饶市回村任职大学生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补充意见》(铅组字[2022]8号)文件执行。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和网上诚信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可选择以下情况之一所在的乡镇进行报名,不可在不同乡镇重复报名:
(1)本人户籍所在地;
(2)配偶户籍所在地;
(3)父母或父母其中一方的目前户籍所在地;
(4)成长地或居住地(提供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彩色打印件、报考涉及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铅山县2023年回村任职大学生集中选聘报名表》正反打印2份以及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网上诚信报名需将以上材料(报名登记表须经本人签名)的电子版扫描件,发送到报考乡镇的联系邮箱。
3.资格审查:各乡镇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人员汇总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进行复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组织考试
1.笔试:按照岗位和考生数不低于1:1.5的比例开考,遇报名人数不足的情况,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村(社区)工作有关业务知识)、写作,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入闱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入闱),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满分100分。3.加分项: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笔试和面试成绩上,各加1分计算;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上,各加1分计算;退役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士兵,在笔试和面试成绩上,各加1分计算。以上三项实行累计加分,并在同等成绩下,优先考虑。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免于考试,经考察合格,直接进入试用期。4.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县级联审
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和本次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如末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报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开展县级联审,充分征求县纪委县监委、县委信访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卫健委等部门的意见。如有影响列为回村任职大学生资格的,取消该考生聘用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乡镇为单位,原则上按照1: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乡镇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公立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总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结束后,按照1:1比例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乡镇组织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选岗,原则上拟聘对象到生源地、户籍所在地、常住地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对未招满的缺额部分,将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统筹,采取考生自愿调剂、自愿选择的方式,从全县未选聘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齐。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铅山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和回村任职大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较重的,按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3.本选聘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联系方式:0793-5337092。
铅山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和
回村任职大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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