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教育系统2023年11月赴高校提前招聘22名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全部有编 共计7个岗位,招 22查看此公告的职位列表
全部有编
查看此公告的职位列表
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路桥,地处浙江沿海中部,中国黄金海岸中段,交通便利,经济发达,为台州市的三大主体城区之一。路桥区现有公办中小学36所,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人均年收入20万元以上。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4.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等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6.未被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签约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共22名,专业、学历等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8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

报名方式:现场上交报名材料,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1)《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3)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附件3),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留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认定资料;(5)就业协议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6)大学期间成绩单;(7)符合报考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或荣誉证书等。报名材料需验明原件并收取复印件,请将《报名表》和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

2.考试和签约

考试由路桥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包括教育教学素养评估(面谈形式)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形式)。教育教学素养评估总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合格者自动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80分,未达合格分者不予签约。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签约对象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如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就业协议签订之后,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3.聘用

签约对象按照事业单位录用程序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规定的相关荣誉证书等,2024年8月31日前未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延长试用期。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予以解聘,试用期结束后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本次招聘人员在路桥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至2023年11月18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路桥区人民政府-路桥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

(http://www.luqiao.gov.cn/col/col1229339272/index.html)和“路桥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3.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各个环节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与招聘范围、条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符合台州市相关人才政策的,按规定享受安家补贴等相关人才待遇。

5.咨询电话:0576-89210976(路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台州市路桥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7日

请点击查看:附件1:路桥区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pdf

附件2:路桥区教育局教师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3:应届毕业生证明样本.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uqiao.gov.cn/art/2023/11/7/art_1229726714_3902570.html

公告热度
解锁详细分析
该公告在同类公告中的热度为 ***,目前已有 *** 对其非常感兴趣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人才网官方微信(硕博QQ交流群:247884325 ,进微信群请加:gzgxrcw06)
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高校人才网
百万硕博人的择业平台
高校直招
5000+单位官方入驻
简历直投
30W+职位一键投递
{{applyDialogData.systemTips}}
{{applyDialogData.resumeTips}}
+ 上传
+ 上传文件
立即续费
{{successContentUp}}
{{successContentDown}}
我知道了
{{ title }}
{{tips1}}
{{tips2}}
{{ title }}
{{tips1}}
{{tips2}}
{{ title }}
{{tips1}}
{{tips2}}
{{ title }}
{{tips1}}
{{tips2}}
职位投递成功!
微信扫码关注【高校人才网服务号】

求职效率翻倍

实时接收投递反馈
精彩活动抢先知晓
为你推荐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