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心是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于阜阳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职责为参与拟订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工作规划、标准规范和评价体系,参与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大数据平台等工作。
为满足阜阳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心工作的紧急需要,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全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征集工作的通知》(阜组明电[2022]7号)和《关于实施“颍淮英才计划”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的若干意见》(阜发[2018]23号),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名。现就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经批准,我单位2022年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名,具体情况见《2022年度阜阳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心人才引进岗位表》(附
件1)。公告同时在阜阳人才工作网、阜阳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sgj.fy.gov.cn/)发布。
二、引才条件
(一)热爱祖国,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学兼优,德才兼备。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外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2年7月31日。
(四)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或其他条件等见《2022年度阜阳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心人才引进岗位表》。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应聘者采用邮箱报名(fyszwfw@fy.gov.cn),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个人条件符合报考的岗位要求。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6月15日24: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版(PDF格式):
1.按规定填写的并有本人签名的《阜阳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心人才引进资格审查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和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在读证明、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材料;持海外学历的,须提供海外学历证书和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应聘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以“姓名/报名专业”格式命名,如“张三/计算机应用技术”。填写表格时勿修改已设置的格式参数,表格上电子照片(标准证件照)处要上传近期二寸免冠标准证件电子照片,
表格纸为A4,大小不超过2M;填写内容真实有效,资格复审时核对相关证书,聘用后再核对档案。
(二)资格初审
1.阜阳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非考试时间务必保证预留手机号码畅通。
2.本次人才引进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少于岗位引进计划数,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阜阳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官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者本人资格初审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须在复印件上书写“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署姓名和日期,材料清单见附件3),原件审核后当场返回,复印件留存。同时递交与报名资格审查同版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标准证件照片2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专业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专业测试采取面试的形式,满分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工作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三)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法[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四)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聘用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
七、签约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人才引进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或其他所需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间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工资薪酬参照阜阳市直事业单位薪酬标准,对通过招聘正式聘用人员办理市直事业单位入编手续。
(二)公开招聘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阜阳市关于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待遇。
(三)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应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五)本次人才引进专业考核费用由阜阳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承担,报考人员无需缴纳相关费用。
(六)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阜阳市数据资源管理局0558-2198003
监督电话:中共阜阳市委组织部0558-2236638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58-2273009
阜阳市纪委监委驻政办纪检组0558-2265167
阜阳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附件1.2022年度阜阳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心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
附件2.2022年阜阳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心人才引进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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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sgj.fy.gov.cn/content/detail/62908cb488668812348b45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