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力量,泰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岗位要求
计划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2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泰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人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泰州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垂直管理单位和派出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且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相关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7.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职业操守等被单位处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的需要回避情形之一的;
7.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
8.在国家、省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泰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报名人员登录泰州市政府网站(泰州医疗保障http://www.taizhou.gov.cn/col/col47042/index.html)下载。
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文件名统一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请报名人员将《泰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整理汇总成一个pdf文件,和电子证件照一起打包,文件名统一格式“姓名+身份证号码”,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tzybjrsc@126.com。
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的,报名无效。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泰州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重点审核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尤其是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惩情况、职位适应程度等。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后续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选调职位计划数3倍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并进行公告。延长报名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延长报名时间截止后,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仍低于拟选调职位计划数3倍的,由泰州市医疗保障局提出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将相应核减选调计划,并进行公告。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同一岗位所有考生笔试成绩的平均分为合格线。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符合条件的面试人选不足选调职位计划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考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试前,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聘任合同复印件和其他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等。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市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均需提供疫情防控承诺书,并符合防疫相关要求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选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体检由泰州市医疗保障局组织。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考生体检前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不能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开始前,考察人选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备案审批表等身份证明;②工作经历证明;③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关任职证明。
考察工作由泰州市医疗保障局考察工作小组按照考察工作相关程序,对考察人选的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核实,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从所学专业、工作履历、实践历练和岗位实绩等方面进行岗位匹配度评估。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泰州市政府网站(泰州医疗保障http://www.taizhou.gov.cn/col/col47042/index.html)公示5个工作日。
在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计划缺额,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只能递补一次。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工作纪律,并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录用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凡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一律实行回避。
本公告由泰州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989201589892018,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公开选调监督电话:0523-89892016
市纪委监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23-86888076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0523-86886131。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附件1:泰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泰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tyj.taizhou.gov.cn/art/2022/5/27/art_47229_33508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