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屏边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
招聘岗位:扶贫项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2人
工作地点:屏边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3.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已登记失业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
4.年龄在18-30周岁,性别不限;
5.以上岗位均面向驻屏部队随军家属、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三、合同期限及待遇
1.合同期限:合同为一年一签;
2.待遇标准: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工资:28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五险部分”)。
四、报名时本人需提交材料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需到屏边政务服务大厅进行过就业困难人员系统认证;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
五、报名地点及时间
公告时间:从
报名地点:县乡村振兴局(303);
报名时间:
招聘有限期:名额有限,招满为止;
联系人:余沁芸,联系电话:1376943932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
屏边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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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pb.hh.gov.cn/zfxxgk/fdzdgkxx/zdlyxxgk/jycygwyglzl/zpxx/202205/t20220525_5859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