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辅警和禁毒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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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和禁毒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名额

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详见《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辅警和禁毒工作者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中等体型(BMI指数标准为18.5-23.9),无残疾、口吃、色盲、重度色弱、重听;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四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或驼背,无精神类疾病,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

3.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2日至2005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12.全日制学校在读学生。

(四)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若同时出现优先招聘条件的,符合条件较多的优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若数量相同以序列号顺序优先确定。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首先进行身高测试,身高测试通过后方可正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上午9:30—11:40;下午2:30至5:00)。

(二)报名地点:三江公安分局机关一楼接待室(宜宾市翠屏区泰兴街77号)。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填写《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辅警和禁毒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2)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必须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考试

(一)体能测评

1.岗位:辅警岗位

2.测评标准

项目

合格标准

30岁及以下

31岁及以上

男子1000米

≤4分50秒

≤5分00秒

体能测评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时间、地点及结果的公布,请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的通知。

(二)笔试

1.岗位:禁毒工作者岗位

2.科目:《写作》

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笔试人员、时间、地点、成绩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公布,请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的通知。

(三)面试

辅警岗位按照招聘名额1:3的比例分岗位依据体能测评成绩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体能测评成绩相同的,则并列进入面试程序,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体能测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体能测评合格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禁毒工作者岗位按照招聘名额1:3的比例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程序,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的领取、面试成绩的公布,请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的通知。

(四)总成绩

1.辅警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禁毒工作者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若有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则优先进入体检程序。若优先招聘条件相同或无优先招聘条件的,辅警岗位以体能测评成绩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禁毒工作者岗位以笔试成绩优先进入体检程序。

除本《公告》第二条“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基本条件”第二款“报考基本条件”第二项“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身高要求外,其余体检项目、标准及操作办法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政审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为提高本次招聘工作效率,体检、考察政审一并进行,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可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三)拟聘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考察政审事项的公布,请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

六、递补

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单、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和优先招聘条件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公示结果,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拟聘用人选。经审核确认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二)受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八、待遇

辅警岗位待遇按照《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禁毒工作者岗位待遇按照《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禁毒工作者工资标准》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参照有关人事考试纪律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831-3621783。

十、其它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或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由三江新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3621783。

附件:1.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辅警和禁毒工作者岗位表

2.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辅警和禁毒工作者报名表

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

2023年11月6日

附件1

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辅警和禁毒工作者岗位表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名额

性别

学历

身高

工作地点及内容

考试

三江公安分局

辅警(一)

20230301

5

限男性

大专及以上(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

净身高170cm及以上,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65cm及以上。

统筹安排工作地点,主要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体能测评+面试

辅警(二)

20230302

10

限男性

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

净身高170cm及以上,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65cm及以上。

工作地点在罗龙、江南,在交警六大队的指挥、管理下,协助交通管理工作。

体能测评+面试

禁毒工作者(一)

20230303

8

不限

本科及以上

男性净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58cm及以上。

统筹安排工作地点,主要从事文秘工作。

笔试+面试

禁毒工作者(二)

20230304

8

不限

本科及以上

男性净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58cm及以上。

统筹安排工作地点,主要从事内勤、宣传工作。

笔试+面试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ybrc128.com/exam/20803/27124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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