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宁波大市常住户籍。岗位要求详见附表;
3、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年龄、户籍的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公布之日。
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年龄 |
学历 专业 |
其他任职条件 |
江北区应急管理局 |
一线执法辅助岗 |
1 |
35周岁以下(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安全工程、法学专业优先 |
具有宁波大市常住户籍,江北区户籍且居住在江北者优先。 |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1、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报名邮箱:3463841872@qq.com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将电话通知面试事宜,未通过不予回复。报名者须在收到面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接受资格审核。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
3、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形式。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资格。(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5、考察
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6、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无合适人员的,将核减招聘计划数。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五、劳动待遇等相关事项
聘用人员的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有关说明
以上编外人员由江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
报考咨询电话:0574-89388672;联系人:朱老师。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nbjb.gov.cn/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