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面试的形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协助财经工委开展日常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吃苦耐劳、任劳任怨。
(三)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五)具备岗位表所要求的学历资格条件。
(六)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七)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连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如有)、驾驶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免冠一寸近期相片,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坡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bpbgs514@163.com。
(二)资格审查。在面试前,按通知提交前述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前述证件材料造假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且除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外,无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支付其他费用。
(三)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岗位1:1的比例,按照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t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可向坡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映。
(七)聘用。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批后,按现行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在1个月内,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
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情形,依法终止聘用关系。如果法律法规有新规定或者上级有新的规定,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单位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方终止聘用关系。
五、薪酬待遇
按坡头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市坡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831号,联系电话:0759-3950298。
湛江市坡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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