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农林村2023年11月公开招录1名村综合服务专干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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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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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村综合服务专干结构,充实村工作人员队伍,经石林镇党委研究同意,现面向全区公开招录石林镇农林村综合服务专干1名。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重庆市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1114之后出生至20011114前出生);

4.有意愿从事村基层工作,能吃苦,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在报名前应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7.具备村工作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录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服务期限约定或服务年限要求以及其他相关限定的;本镇在职村(社区)工作人员或村(社区)工作人员离职不足3年的;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招录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程序。

1.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31114,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石林镇农林村党群服务中心(联系电话:48290381158),联系人:邓永涛。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本人1寸照片2张,按时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查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者可委托他人报名,但须出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报名所需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开考条件及领取准考证。

1.开考条件:报考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才能开考。

2.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于20231116(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农林村自行组织实施,石林镇负责监督。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定于20231121,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同时安排面试相关事宜。

(二)面试。

面试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录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渝人社发[2017]46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自行承担。招录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石林镇农林村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体检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时,由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由石林镇组织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等进行考察,并对拟录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工作经历、考试考核总成绩、拟录用岗位等。

七、录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完善录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村综合服务专干待遇。

公开招录的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根据《万盛经开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签订合同,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录用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录用。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录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招录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开招录工作中,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石林镇农林村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3-48338171023-48338189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农林村村委会

2023119

文件下载:

石林镇农林村招录村综合服务专干简章10月(修订).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s.cq.gov.cn/zwgk_165/fdzdgknr/zkly/qtzkly/202311/t20231109_125381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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