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南州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司法协理员实施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效缓解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的突出问题,现就临潭县基层司法所司法协理员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司法协理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采取统一方案、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公示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全县16个乡镇司法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共32名。
(二)岗位职责
司法协理员主要承担基层乡镇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治建设等司法行政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以学信网验证结果为准)和退役军人(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临潭县户籍(自
(四)年龄:18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自愿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解聘的;
4.近五年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被判刑或正在服刑的。
(七)优先招聘情形
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人员或法律专业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签订用工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临潭发布、临潭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用电脑端登录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
2.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在规定时间登录登录网站(https://ks.gszhaopin.com)点击“临潭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人员”专栏“我要报名”按钮,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存)。登录后,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应、往届毕业生证明等原件照片,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注意:司法协理员与“一村一警”、社区工作者在同一时间考试,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能重复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3.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报名缴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50元。
(3)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
(4)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在报名确认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汉语作答,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临潭发布、临潭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证明、应、往届毕业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毕业证需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五)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5.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总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人员,由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体检对象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聘用计划1:1的比例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体检由县人社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不予复查,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应聘考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两人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和考察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考察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应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政审工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核实,对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考试结束后通过临潭发布、临潭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
(十)聘用审批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由县司法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填写《临潭县招聘基层司法所司法协理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县人社局备案,一份报县司法局存档备查。
2.基层司法所司法协理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辅警试用期待遇落实),试用期满并经县招考领导小组考核组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聘期3年。县司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一份由用人单位备存,一份报县人社局备案,一份由聘用人员保留。在聘期内考核不合格或本人不愿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人员递补
对考生自行放弃聘用或聘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在一个年度内可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进行考察、公示,办理递补招聘手续。
五、薪酬待遇
司法协理员属编外聘用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三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协商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若不再续聘,双方关系自行解除。
(一)工资待遇:参照《甘南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相关标准执行,全额列入县财政预算保障。
(二)社会保险:招聘单位为所聘人员按企业标准缴纳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按照社保、医保相关标准核定。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列入预算全额保障缴纳,个人部分由被聘用人员缴纳,实行代扣代缴。
六、其他事项
(一)为了便于通知考务事宜,请考生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不在服务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裸考”,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仅需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其他物品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点也不提供物品保管。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应试人员要保持高度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83262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县司法局办公室0941-3121371
县人社局人才办0941-3121713
纪委监督电话:0941-3126617
临潭县基层司法协理员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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