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成立于1953年,是全国重点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首批及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光荣的办学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扎实的办学基础,在国内外享有盛誉,隶属国家体育总局。
学校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研究生教育为重点,是我国体育院校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现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等3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学科布局涉及教育学、法学、经济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学校体育学一级学科及所辖全部二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体育学科整体水平在前3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均名列榜首,在第4轮全国学科评估中位列“A+”档次。学校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及体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临床医学、公共管理、新闻学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体育、新闻与传播、国际中文教育、工商管理、电子信息、应用心理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全国首个体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现有教育部运动与体质健康重点实验室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能训练与身体机能恢复重点实验室等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4个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智库,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高端智库。学校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200余项,包括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3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冬奥”专项3项、主动健康与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3项;省部级以上科研获奖270余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7项。
学校始终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坚持教育、训练、科研“三结合”办学模式和办学特色,坚持高端化、贯通化、国际化和协同化“四化”人才培养方法,加强体育与教育、科技、文化深度融合。建校以来,学校得到了党和国家、社会各界及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曾荣获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和由国际奥委会授予的“体育与社会责任奖”。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致力于打造人才高地,为有志于体育报国的天下英才提供优质发展空间和舞台。现面向海内外招贤纳士,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报名应聘。
一、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法律法规、师德师风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8.具有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北京体育大学2023年秋季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二)资格审查
学校结合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后续考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即时终止其招聘进程。请应聘人员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考试
学校采取用人单位和学校两级考试方式。其中,用人单位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从事相关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等。
考试采取专业测试、面试(含业务考察)等方式进行,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为主。考试采取打分制,其中专业测试和面试(含业务考察)满分分别为10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不进入面试环节。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含业务考察)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80分(含)以上方可推荐。
用人单位按照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拟推荐人选,参加学校面试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学校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及综合考察
拟聘用人员根据学校安排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察。一般采取查阅档案、到所在学校或单位了解情况、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情况介绍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拟聘用人员与参加体检及综合考察人员比例为1:1,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从递补人员名单中根据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学校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北京体育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自愿放弃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可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确定拟聘人员。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国家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回避制度要求。学校及国家体育总局系统其他单位在职司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子女的配偶原则上不得报考公开招聘岗位,处级及以下干部参照执行。
(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聘人数不足3:1的岗位,学校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招聘计划。经考核,应聘者均与岗位不匹配时,学校报上级批准后,可取消招聘计划。
(三)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于
(四)为保证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顺利开展,便于广大考生咨询招聘相关事项,接受社会对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现将咨询、监督电话公告如下:
联系人:徐老师
咨询电话:010-62989539(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监督电话:010-62989450
技术电话:16635410129
北京体育大学
附件《北京体育大学2023年秋季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序号 |
用人部门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条件 |
备注 |
|||
招聘范围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
1 |
信息网络中心 |
网络工程师 |
1 |
1.校园网运维工作; 2.网络故障诊断与修复。 |
社会在职人员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35软件工程 0839网络空间安全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
|
2 |
校医院 |
医师 |
1 |
1.熟练开展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急诊、出诊及急危患者的诊疗或转诊工作; 2.完成常见传染病的识别、处置、信息上报等工作; 3.完成常规体检工作,阅读并给出体检结论及建议; 4.完成家庭医生服务、慢病管理、健康档案、重点人群管理等国家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5.参与学校健康教育、疫情防控保障等医疗服务工作。 |
社会在职人员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051临床医学 1052口腔医学 1057中医 1059针灸 |
1.有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的类别:临床、中医、口腔;2.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012年以后硕士毕业的人员必须持有规培证或规培合格证明;4.医师执业范围:内科、全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运动医学科、妇科、口腔科、外科、传染科、耳鼻喉科、中西医结合科、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科; 5.至少1年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工作经验; 6.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
|
备注:专业代码参照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如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通过招聘系统报名时,在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中填写最高学历所学课程,学校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