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警察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根据木垒县人民法院工作和岗位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警察4名,主要负责值班值守及安保工作。
三、招聘条件
司法辅助警察报考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3、限男性,身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本人或直系亲属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5、曾被木垒县人民法院辞退人员;6、其他不宜在以上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现场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木垒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994-4828413)。
3.报名应携带的材料:个人简历(联系方式)、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有特长者须携带专业技术证书,以及与聘用岗位有关的其它材料(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二)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体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60%。
1.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体能测试
适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同等情况下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有体育、武术特长优先,优先条件相同情况下按体能测试分值高低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检者承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法院政治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现实表现、道德品行、家庭情况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
(五)确定录取人员
新招聘的合同制工作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间包括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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